立法院長韓國瑜上任後任命法制局長 郭明政
2025/8/4 立院法制局報告「憲法判決無遵從必要」
法治局主張 憲法判決對於立法院的約束效力,「立法機關僅有尊重義務,尚無遵從之必要」
2025/8/8
司法院也針對立法院法制局專題報告發出聲明,指司法院大法官依據《憲法》第78條規定解釋憲法,並依法組成憲法法庭行使職權,其所為之解釋與裁判,「有拘束全國各機關及人民之效力,各機關處理相關事項,應依解釋意旨為之,並有實現判決內容之義務」。
司法院指出,釋字第662號解釋意旨揭示,立法院基於民主正當性之立法責任,為符合社會變遷實際需求,得制定或修正法律,乃立法形成之範圍及其固有權限,「惟基於權力分立與立法權受憲法拘束之原理,自不得逾越憲法規定及司法院大法官所為之憲法解釋」,司法院也重申,大法官釋憲或裁判,具有相當於憲法位階之效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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